黑道文里的炮灰觉醒了_Ducati 916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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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Ducati 916 (第2/2页)



    但他总是有十足的理智。他最后什么也没动,只是仍然贴近我,我很释然地任凭他的目光在我下巴和嘴唇中游移。

    我低下头喝了一口他的酒。

    他最后没有和我接吻。

    这个男孩被我们夹在中间,显得很尴尬。但我被逼仄的阴影胁迫,慢腾腾地对四眼儿笑了一下。

    他很沉稳地说:“我又喝醉了。”

    我在人声鼎沸的黑暗里摩挲他毛毛虫一样的伤疤。

    在一开始。我想这么说,因为我突然想到了这件事儿。

    在一开始,我们还蜗居在没人管的拆迁房里。每个人都无家可归,而不得不紧贴着彼此的脉搏生活。

    在一开始,我们混得烂。

    那时我们被地头蛇打压。老实说,那也不过是“成王败寇”的事。于是老大咬紧牙关,说要干。

    然而那个时候又有了经济危机。没了路线,没了买卖,几乎连饭都吃不上。更别说弄点家伙事儿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,人挨着人,但是气氛沉默凝重。老大每天抽烟。他不显露出一星半点的颓废。

    然而,乌云还是像伞一样撑开。我记得。那种风雨欲来,然而无可奈何,直到死的气味。

    我,老实说,没什么归属感。仍然每天和附近的野狗骂架。

    那时四眼儿颇为细致的擦车。他一向拿他的古董摩托车当宝贝看,然而今儿也显得过于仔细。

    我蹲在他旁边,看他脚下混浊的水。

    那时他跟我很不对付。

    因为他算是元老人物,从一开始就跟着老大。而我是半路出家,还很受器重,他当然瞧不太上我。

    我说:“老大要是知道这唯一的车没了,估计要哭。”

    他笑了。眼镜滑到皱起的鼻翼上。

    四眼儿当时就深得逼王之道。

    他说:“物尽其用。”

    我知道他的成语都是《初中生必备成语大全》上看来的。那天我看见他偷摸读来着。

    但我知道他是个明智的人。他比所有人都看得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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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感觉有点要叹气。因为那确实是辆少见的,优越的,九十年代的超级摩托车。

    要是当了,也许就拿不回来。

    他手里的活儿顿了一下。他擦了一把汗,但什么也没说。

    他没说“破釜沉舟”。他没说“背水一战”。他没说“义无反顾”。他那时比现在还年轻,他的手里还拎着滴水的抹布。

    他或许真的有点束手无策。

    但他还是笑了一下。

    我靠过去点烟。他冒火儿地怕我把他摩托燎了。我笑嘻嘻地问道:“你的摩托以后能给我骑吗?”

    没等他说话,我又改口。

    我说:“不行。不行。我不爱骑。骑车没有坐车舒坦。你这摩托以后能带我不?我就爱在大马路上瞎几把拉风。”

    “能吗?能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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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能答应让我也坐吗?我这辈子还没坐过摩托车。哥。能吗?”

    他不说话。

    他是真心的。

    虽然他是个狡猾jianian诈的流氓。他是真心的。

    他是真的如此茫然无措,又坚定不移地把自己交出来。

    即便那时前路通往废墟。

    我兴高采烈地追问他。

    “能吗?”

    他看向我。他的瞳孔在镜片后面缩动。那是和所有人一样不安而不甘的感情。

    但他慢慢握住了手里的抹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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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说:“能。”

    最后我们当然是租了个破面包车去砸场子的。四眼儿的摩托当了,变成手里的枪。

    车上还是沉默。然而有血液躁动的声音此起彼伏。老大没有做什么动员,他还是一派稳重的作风。

    没有人说,这是最后的机会。

    随后血浸满了我半个身体。我从没杀过这么多人。

    这是真的。我从没杀过这么多人,连我拿枪的手臂都在不自然颤动。我踩着数不清的尸体开路。

    连我的脸都是血红。

    这真是我一战成名的时候。那之后我好像就成了当仁不让的二把手。

    不怕死的人是适合杀人的人。

    到一切结束时,我的血流的慢。我左胳膊也许骨折了,动不了,右边的膝盖到大腿被刺中,然而还能站着,肋骨隐隐作痛,腹部有子弹的碎片,血从鼻腔里源源不断地淌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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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然而我还站着。

    是我站在这里。我的枪还待在我手心。我的眼睛已经时糊时清了,但是我还想笑。

    我还站着。被我开了瓢的脑袋滴溜乱转,而我站在这里。

    成王败寇。

    我按住一个保险箱,血留下手印。

    老大那时头发比现在短。他的齐肩发扎在脑后,他咧嘴笑了一下,但并不太激动。好像一切都在意料之中。

    然而我看到他肌rou抖动的手指。

    老大默认了我的占领。

    那时我们有四十五个人。对面有二百三十六个人。

    那时的胜利是难咽的果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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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四眼儿也上来了。他身后是蹒跚相扶的兄弟,我总隐隐感到好像有一种不出自血缘的线穿缝在所有人胸中。

    我摸不准,那是不是类似亲缘。我从来搞不懂。

    他们都被血泼满了。四眼儿的肩膀好像中了一枪,拿布草草绑着。

    血变成未尽的言辞。

    那时一切都沉默。胜利来的太过,太过,太过,出乎预计。而没有人缓过神欢呼。

    那时的血太红了。

    四眼儿走过来一步,又走过来一步。

    他看着我。沉默不移。

    “买回来。”

    我把箱子砸到他面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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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个逼保险箱没锁好,“彭”地一声鲜红的纸钞洒落满地。

    “把你的车买回来。”

    他最后没有和我接吻。

    他的目光在我下巴和嘴唇中游移。

    我低下头喝了一口他的伏特加。

    四眼儿喝的烂醉。他表现的不明显,甚至看着还一本正经的走道儿。我觉得很可乐。

    我问,你见过摩托车吗。

    你见过红色的,916cc燃油喷射V双引擎的,输出功率109马力的,最高速度可达每小时165英里的,九十年代的摩托车吗。

    你会开摩托车吗。

    他停下来。他的眼镜稍微歪了一点儿,我笑话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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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凑过来,辨认我的眼睛。然后也笑了一下。

    他问我,要坐吗。

    我乐了。

    我没有给他做过什么。

    我只是想坐摩托车。

    那是辆很拉风的摩托车。如果你看到,你会明白。

    我有时会做异想天开的事。

    我想要做的,异想天开的事。

    我有时会突然想坐摩托车,然后为此冥顽不灵地抬起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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